5日,京津冀长城协同保护利用联合协议签约仪式在线举行。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北京市文物局、天津市文物局、河北省文物局联合签署了《全面加强京津冀长城协同保护利用的联合协定》。三地将共同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促进长城保护工作全面、统筹、协调发展,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它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具有特殊的历史文化价值。记者从北京市文物局获悉,京津冀三地交界处的长城全长约110公里,是三地共有的宝贵文化遗产。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下,为区域内的长城保护和利用探索良好的新路子,是三地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对中国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标志性意义。
为做好长城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京津冀三地文物部门共同签署了联合协议,扎实推进长城的保护、管理、展示和利用,推动长城保护事业迈上新台阶。
第一,着力解决“边界”问题。京津冀将共同制定三个辖区长城保护利用总体保护规划,加强边境本长城联合保护,开展联合巡查,建立京津冀相邻省份协调机制,解决长城保护过程中遇到的“边界”问题。
二是全面深化协调发展。三是整合区域内高水平专业机构和高等院校优势资源,加强交流合作,实现长城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促进三地长城保护工作全面、统筹、协调发展,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第三,创新实践信息共享。建立京津冀长城保护利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长城资源和保护管理信息的共建共享,加强整合宣传,为挖掘、阐释、展示、传承长城价值、长城文化、长城精神提供数据保障,共同推进长城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
北京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京津冀三地长城保护利用进入更加紧密合作的新阶段。此次联合协议的签署,是完善京津冀长城协同保护利用合作机制的关键一步,也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一项举措,标志着三地长城保护开启了新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