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已经2022年6月9日国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第11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注册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和其他依法需要行政许可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账号,或者申请注册从事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制作的账号。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其提供服务资质、职业资格、专业背景等相关材料。将它们检查出来,并在帐户信息中添加特殊标记;在互联网用户账户信息页面合理范围内显示互联网用户账户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的归属信息,便于公众为了公共利益进行监督;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的信息页面上,显示了公众账号的经营主体、注册经营地址、内容生产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互联网协议(IP)地址归属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