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呼和浩特市营商业环境,积极实施扩大投资、促进消费的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调整多用途货车(皮货车)道路通行管理措施
全市全面取消多用途货车(皮货车)城市通行限制,多用途货车(皮货车)享有与小型普通客车同等的通行权利。
这个通告从发布日开始执行。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以前发布的其他通告内容与本通告有抵触的,以本通告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