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微信号2月9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2月9日宣布,为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内地城市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实施人才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政策。
根据该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六类内地人才可申请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包括:杰出人才,即对湾区建设发展做出重大突出贡献或湾区急需紧缺的顶尖人才;科研人才,即湾区科研机构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文教人才,即湾区高校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卫生专业人员,即湾区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科研人员;法律人才,即参与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纠纷的内地调解员;其他人才,即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湾区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根据实际需要,上述六类人才可单独或同时办理赴港澳人才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