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今起年底缴纳中心城区新房契税,补助税额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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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7日,《澎湃新闻》从河南省驻马店广播电视台获悉,为缓解居民抗疫经济压力,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落实“稳民生”措施,驻马店市财政局10月14日发布


  据《关于驻马店市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为准,二手房除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纳税证明填写日期为准)的,可认定为本次符合补贴范围的对象。


  根据《通告》,对符合补贴范围的对象,经审核无误后,驻马店将按照契税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 契税补贴采取“先占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补助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购买者实名认证的银行卡上。


  根据《通告》,2023年1月1日(含今日)起,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报日为准),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享受本契税补贴政策的,购房人(纳税人)申请办理退房手续,应当全额返还补贴资金后办理相关事宜,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根据《通告》 (驻政办〔2022〕38号),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此次契税补贴政策。


  契税补贴处理可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1月20日期间,驻马店市房地产登记服务中心在市民中心一楼开设契税补贴现场申请窗口,为申报补贴的纳税人提供一站式处理服务,逾期不再办理市房地产登记服务中心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信息并审核通过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入申请人银行卡账户。


  各县参照执行,具体以各县发布通告或实施细则为准。


  今年5月23日,驻马店市就购房补贴、首套房认定标准等发布《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驻马店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以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自发文之日起,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缴纳房地产契税的,可享受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由受益财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承担,其中受益财政负担60%,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40%。


  发放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含技工院校) 1万元的教育人员、医务人员、公安人员、现役军人补助2万元; 因工作、学校等各种原因常驻的新市民补助1万元。


  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现价证明,不能准确计算住房现价和应纳税额,且不使用二手房“掌上电脑”的,可以按照住房转让收入1%的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驻马店提出,要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面,鼓励各类企业为全体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鼓励自由职业者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按照驻马店市缴存职工同等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积极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异地贷款职工在驻马店市购房置业。 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异地贷款工作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资金不足需要轮候,则要与当地工作人员同等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