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将继续实施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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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4日(记者许青青)记者14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经调查评估,近日广东省发布了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施时间为2027年12月下调的两项税费标准将继续保持在全国最低水平。


  据介绍,2017年,广东省相继出台了印发《关于延续实施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的通知》和《关于延续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凡在国家规定税额或标准范围内的,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广东省各类车辆车船税降低到相应法定税额的最低档次,标准税额为


  新税额标准执行以来,对减轻市场税负特别是相关企业税负有明显作用。 从减免额度看,与调整前税额标准相比,2018年至2021年,为企业和个人减免车船税110.11亿元,年均减免27.53亿元。 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222.74亿元,年均55.69亿元。 从减免幅度来看,车船税整体降幅在25%左右,其中主要以各类市场为主体的所有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等降幅超过80%。 城镇使用税降幅为40%,在稳经济的大盘背景下,对个人消费的成本降低和企业负担减轻起到了重要作用。


  调查结果表明,2018年以来降低车船税适用税额,不仅引导绿色低碳旅游促进绿色发展,还有效降低了企业和个人成本,提振了市场消费信心。 同样,下调的土地使用税标准总体接近全国最低水平,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节约企业资金升级和扩大再生产、引导市场对实体经济投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另外,从两项税收的实际征收情况来看,减税起到了涵养税源的作用,两项税收都呈现出“先抑后扬”的变化趋势。 例如,车船税2021年入库税比降准前的2017年多14.5亿元,侧面反映了相关政策对汽车消费的推动作用。 (完) )。